吉林医药学院2019年成人教育(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吉林医药学院位于松花江畔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创建于1952年,共为军队和地方培养了三万多名医务人才,具有光辉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2004年8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学校由军队整体移交吉林省,更名为吉林医药学院,成为吉林省省属公办高等医学本科院校,是目前吉林省惟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高等医科院校。
学校秉承“博学厚德,扶伤济世”的校训精神,按照“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提高水平、创建名校”总体办学思路和“依法治院、质量立院、特色建院、科技强院”的办学理念,着力推进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目前,全校人员正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教学型本科院校为战略目标,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医学类本科院校。
当前,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全校师生将继续以“传承‘军魂’、医德为先”为引领,大力弘扬“忠诚敬业”的“白衣战士精神”,谨记“博学厚德,扶伤济世”的校训,按照“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提高水平、创建名校”总体办学思路,以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干得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向建设成为在吉林省有较大影响、东北地区有一定知名度的医药院校阔步迈进。
欢迎有志投身医疗卫生事业的学生报考我校!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专业设置
录取办法
参加全国成人统一考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审定的我省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
照顾录取政策
凡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者,报名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照顾录取条件可参看当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指南,符合照顾条件者注意涂卡,录取时照顾20分。
毕业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考生,可授予学位。
咨询电话
0431-880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