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科目按不同学历起点和不同专业类别确定:
(1)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专业类别  | 统 考 科 目  | 
理工类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数学专业考“高等数学(A)”)  | 
文史法医 教育类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文史类专业考“大学语文(A)”)  | 
英语类  | 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 
艺术类  | 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 
其它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和“大学语文(B)”由试点学校任选一门  | 
(2)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专业类别  | 统考科目  | 备 注  | 
英语类  | 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入学考试(自主考试或成人高考)科目中没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成绩的,按不同专业须加试统考科目“大学语文(B)”或“高等数学(B)”, 加试科目的选择同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专业分类。  | 
艺术类  | 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  | |
其它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