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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6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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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见附件1)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取得东北师范大学相应学习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2.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函授教育:实行学分制的按当年授予学位学分标准执行,学年制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及其以上;

  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见附件2)成绩平均70分及其以上;

  网络教育: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其以上,选作学位论文成绩及格以上;

  开放教育:统设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0分及其以上(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

  义务教育专业自学考试:7门核心课成绩平均在70分及其以上。

        32014—2018年上半年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地区的学位外语考试,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学位外语合格证所有信息无误,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为东北师范大学。

        4.无考试违纪记录。

申请方式:

  自考生:自考生需本人到自考部提交申请材料。若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但不受理邮寄的申请材料和学位申请学费。

  函授生:在学生部提交申请材料。外地函授毕业生可邮寄申请材料和学位申请学费。

  网络教育:由所属校外学习中心组织申请,由学习中心统一邮寄申请材料及申请学费。若所在学习中心已撤销,申请人可自行邮寄相关申请材料及申请学费。

  开放教育:由国家开放大学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申请。

  义务教育专业:由继教网负责组织申请。


代办理电话:0431-88002772  微信13644312972  


特别提示:学位外语合格证上的个人信息必须与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成绩单上的信息一致,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上一致,申请学士学位学校为东北师范大学,否则不予受理申请。经审核,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一律不退还申请材料,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授予学位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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