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受理学士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5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15日期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毕业生和自学(二学历)考试毕业生参加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学位外语合格证所有信息无误,报名系统里的学科名称必须与申报学位对应的专业名称一致。
二、集中受理申请相关事宜
由于疫情的特殊原因,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不宜提前,4月30日之前收到即可。
1.集中申请学位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由函授站或自考服务中心集中申请,若个别学生无法联系到函授站或自考服务中心,可直接联系长春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办办理学位申请事宜。
提交纸质材料:
(1)填写《长春工程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及三张近期蓝底小二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其中两张照片贴在学位登记表的背面(照片用于粘贴学位证书,必须按要求规格提交);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论文
2.提交电子版材料:
(1)上报学位申请材料请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统计表》
(2)提交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要与申请表上粘贴的小二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一致),照片大小必须控制在20K以内,120*160像素,jpg格式,用 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注册学位信息后果自负。
(3)电子版论文(与纸版论文一致)。
五、证书发放
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将在长春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咨询电话:18604448283于老师 13644312972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