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函授学员:毕业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一份,学位外语合格证同底片蓝底小二寸照片一张。(校本部函授学员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在校生自考二学历学员:毕业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一份,一学历录取单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学校教务处公章),二学历毕业生名册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学校教务处公章),学位外语合格证同底片蓝底小二寸照片一张。
在校生高职学员:毕业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一份,省自考中心打印的毕业成绩单一份(加盖公章),学位外语合格证同底片蓝底小二寸照片一张。
以上三类学员必须向办学单位申请,我校不接待单独前来的学生。
社会自考学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一份,省自考中心打印的毕业成绩单一份(加盖公章),学位外语合格证同底片蓝底小二寸照片一张。
在学位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学位证书无法办理,后果自行承担。
请各办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收齐上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
待办理咨询:18604448283、13644312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