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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申请学士学位最新规定】

发布日期:2020-07-07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518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㈠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主干课程成绩达70分以上者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中”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㈣通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年12月份的本科毕业生算做下一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四十一条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㈠思想品德败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㈡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或毕业前受其他处分未解除;

㈢外国语和本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未达到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标准要求;。

㈣在校就读时间少于二年应届毕业生;或者入学日期到申请学士学位日期超过六年应届毕业生;

㈤留降级;

㈥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由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在当年规定时间内申请。

咨询电话:0431-8800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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