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社会自考生:
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
外语合格证;成绩证明(成绩齐全需有论文成绩并要求加盖公章)以及蓝底小二寸纸质照片。(照片需与学位外语考试的照片同一底版,其他底版照片不允许办理学位证书。
说明:(申请学位的自考生请注意:申请学位时的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在当时资格审查后就立即返还,上交的材料只有成绩证明是原件,其余均是复印件,请注意保管
好自己的其他原件。)
(2)本校二学历考生:
身份证、二学历毕业证、二学历毕业生登记表等证件的复印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编号、学位外语合格证、蓝底小二寸纸质照片(照片需与学位外语考试的照片同一底版,其他底版照片不允许办理学位证书。)
注意:考生所提供材料中所有个人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个人信息相一致,否则不予受理。考生提供所有材料中如果身份证、姓名不相符合,属正常变动的必须出具县公安部门开据的身份变更证
明(具有规定格式,请与公安部门联系,必须为区县以上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派出所出据的证明文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此证明原件需同所有材料一同上报。
咨询电话:0431-880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