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学校,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2000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学校有湖东校区和湖西校区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50.25万册;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679人,教职工1260人;设有17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和21个专科专业。
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持笃行务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敬业奉献的光荣传统,发扬“重教崇实、和谐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将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的育人理念,始终坚持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培养为主线,积极推进各项教学建设与改革,专心致力于培养“安心基层、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近6年,学校生源质量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在吉林省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稳定在省属高校前六名,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位居省属本科高校前列。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12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中的大多数常年奋战在工程技术一线,为发展我国建筑、地质、水利、电力等基础工业行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国的大地上,凡有大型建筑工地、金属矿山、水电工程和电力工业的地方,就有长春工程学院毕业生的身影和业绩。咨询电话:0431-88002772/18604448283/18644980408